法律问答

专利权无效宣告主体是谁,有哪些相关规定

专利
2024-03-20 12:32:04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权的无效一般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存在客体非发明创造、发明创造不具有相应特征、材料不齐、程序重大违法、申请人没有申请资格等情形,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使得该权利归于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专利权的无效一般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存在客体非发明创造、发明创造不具有相应特征、材料不齐、程序重大违法、申请人没有申请资格等情形,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使得该权利归于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
    1、授权范围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以外的;
    2、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3、专利申请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
    4、专利违反法律规定的;
    4、其他无效情形。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专利权无效宣告主体是谁,有哪些相关规定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知识产权问题
专利权无效宣告主体是谁,有哪些相关规定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