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老板三个月没发工资,找她要还不给,态度还不好,要怎么办才能拿到工资

2019-07-06 23:39: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老板没发工资,劳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发还工资。
    一般来说,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者可以持欠条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申报地点: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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