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罪轻伤立案后多少天批捕?

暴力犯罪
2024-03-20 15: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轻伤害案件,立案后可以立即抓人(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至于多长时间能抓到人,要看的抓捕情况,如果暂时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则会由予以通辑,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就不确定了。
    2、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后的侦查期限是在三个月左右,但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后还可以延长。但是如果需要采取通辑措施的,则犯罪嫌疑人在被实际抓获前的时间不计算在侦查期限内。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法律分析:最多拘留三十七天就必须开庭。故意伤害罪,批捕后侦查机关一般应在两个月内侦查完结,到检察院和法院一般各需要一个月时间,案情复杂的,需要半年甚至更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轻伤一般5-6个月开庭判刑,特殊重大案件可能出现延期情况。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为37天,在此期间内转为逮捕,进行羁押等候法院审判、作出生效判决,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