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法律依据是什么

协议离婚
2024-03-20 18: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流程的如下:
    1、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户先对双方进行审核;
    4、对于审核通过,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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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应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且达成离婚的合意。
    2、双方应订立离婚协议书后,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并提交相关资料。
    3、婚姻登记员应对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4、婚姻登记员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自行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好;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
    5、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