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科学发现能被授予专利吗?

专利
2024-03-21 02:3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除了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5、动物和植物品种。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 发明可以授予专利权。但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该发明属于专利权保护的范畴;
    2、该发明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专利申请人具有申请专利的资格;
    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科学发现不能申请专利,因为属于不授予专利的范围。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