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公司口头隐名股东退股需要签协议吗?

股权转让
2024-03-21 03:46: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退股协议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依据《公司法》,非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可退股。在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强行退股,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的法人财产独立于股东,股东一旦出资,用于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每个股东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利益。
    股东仅享有股权,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地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这种退股协议是无效的,公司是独立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利,股东出资后,依据出资享有公司的股权,股东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由转让自己的股权,除特定的情形外,股东不能要求公司退还出资。公司经营途中,如果股东之间协议,用公司资产作价或直接由公司退回该股东的出资,用于股东退股的对价,这种行为实质是减少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减少注册资本的规定有一系列的严格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该条款属法律强制性规定。股东出资后,股东的出资随之转化为公司的资产,作为出资的对价,股东取得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并享有股东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