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有:
1、双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应当达成一致,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当事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申请行政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有:
1、卫生行政部门依当事人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的,可以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的鉴定进行流程如下:
1、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转交鉴定;
2、医学会受理后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3、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规定,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出具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