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哪些人可以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著作权
2018-08-16 10:1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中规定,质押合同可以就其担保之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或质权的种类、范围、担保期限进行变更。  对上述内容进行变更的,质押合同当事人应于变更之日起十日内持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
    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后的质押合同无效。  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收取登记费。  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登记,应当同时在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中注明。
  •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中规定了十种软件侵权行为,涉及到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方面。这十种形式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7,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8,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9,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10,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那么为什么还要做登记这件事呢?因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可以: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登记,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具体而言,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软件著作权人或软件著作权人之一为外国人的软件登记,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缔结的双边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处理。若有关规定不要求履行手续,可不办理登记,但自愿申请登记,则适用本办法。  经国务院授权,机械电子工业部(以下简称机电部)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机电部委托中国软件登记中心(以下简称软件登记中心)具体承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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