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设立居住权房子可以出租吗

房屋租赁
2024-03-21 09:5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一般不可以进行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一般不可以进行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人应当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与他人达成协议,设定居住权,并且居住权合同一般应包括前述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