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下列几种: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情形;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
(3)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情形;
(4)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情形;
(5)法律其他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