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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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10: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如下:
    1、对应的主题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承包方与专业承包方之间,劳务分包发生在总承包方或专业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的。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的劳动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为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工程分包的对象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概念不同。劳务分包是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工程分包是工程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