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耕还林的树木可以砍伐吗

土地纠纷
2024-03-21 11: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耕还林的树木一般不可以砍伐。退耕还林的林地属于一般防护林,禁止商业性的采伐。有采伐需要应当进行正当的采伐申请,通过林业部门的审核进行开采。
    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十三条
    退耕还林应当统筹规划。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国务院西部开发工作机构协调、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退耕还林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退耕还林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 退耕还林树木不能砍伐。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
    第十八条 退耕还林必须依照经批准的规划进行。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调整退耕还林规划。
    第六十二条 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退耕还林树木不能砍伐。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破坏退耕还林的行为。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助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 退耕还林应当统筹规划。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国务院西部开发工作机构协调、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退耕还林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退耕还林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