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宣告无效多长时间?

商标
2024-03-21 20: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宣告商标无效一般需要九个月,如果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裁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要多久要看情况。如果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裁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要十八至二十四个月的时间
    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对商标局决定不服的,商标局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