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车撞死47岁女性,负全责。受害者家属要求赔偿60万元,无法达成和解。通过司法程序,赔偿金额是多少?没有钱支付,法院是强制执行的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22 08:0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要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进行民事赔偿。如果责任方无钱赔偿或双方不能协商赔偿的,受害方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等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支付赔偿的,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其它财产,或可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则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另外,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受害方可以先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部分再要求责任人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 您好,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事故责任是怎样的?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