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中介没有通知二房东,收取了900元的中介费。二房东收取6个月租金10800元,两个月押金3600元。二房东没有按时交给原房东。现在原房东联系我搬走了。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利?我们能追究中介的责任吗?

房屋中介纠纷
2024-03-22 08: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客不交物业费搬走了,物业费应由房东及时补交。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可对租客先行催告,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租客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违约滞纳金,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赁双方约定了由租房一方交物业费,但是租客搬走故意不交的,该物业费也应当由出租人补交,业主对于物业费是负有连带交纳责任的,不能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房东可向租客追缴物业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 如果已经收取中介费且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非违约方可向违约方提起诉讼,索赔中介费成本。当然,如果是中介公司原因造成的,建议正常协调。
  • 您好,根据双方约定,如中介构成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给您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