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离异,有一女儿,判给前妻,后和我结婚并生有一子,以后如果财产继承的话,他的前女儿有没有继承权?他离婚的时候前女儿只有4岁,他自己是净身出户。

离婚
2019-07-07 10:14: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进行。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继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享有继承权,作为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劳动收入的老人法院应该会多判决财产分配。
  • 按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的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妇女的继承权,是指妇女作为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我国法律确认妇女享有财产继承权,并且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在继承方式、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方面,赋予了妇女在继承遗产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确立了在遗产继承方面的基本原则。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妇女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妇女无论是健康还是残疾,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无论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在职还是待业,均与男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就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就是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取得遗产的继承方式。
    按照法律规定,妇女既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也可以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掌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均等,遗产继承的份额,只。能璺所尽义务的多少或者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斋暑薪区别,绝不能因为性别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