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先签离婚协议还债是否可以,有哪些相关规定

协议离婚
2024-03-22 15:5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生效后仅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约定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后的债务协议,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则是有效的。夫妻共同债务由离婚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约定由双方均等承担债务或由一人承担全部债务,但债务协议一般只约束离婚双方,而不约束债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约定的方式:夫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在书面离婚协议中就债务名称、性质、数额、承担、期限等主要内容予以协商,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依法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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