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是原告,男人是被告。他们1995年只有同居关系,2006年分居到明年没有联系。现在只有男人的电话联系方式。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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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男女双方同居几年,其所形成的同居关系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所以法律依法不保护。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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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无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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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婚证吗?直接起诉离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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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