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意外车祸死亡能怎么赔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23 08: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车祸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车祸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一次补偿20年,死亡补偿是固定的;
    (2)受害人超过60岁,年龄增加一年,而减少一年;
    (3)75岁以上者视为5年计算。死亡赔偿的赔偿对象是剩余寿命。如果年龄太小,补偿将在20年内完成;
    (4)对于老年人,年龄每增加一年就会减少一年。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意外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车祸意外死亡赔偿流程,具体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向人民法院起诉;
    5、申请强制执行。
  • 因车祸死亡之后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死亡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和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赔偿,没有赔偿标准,一般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