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工人受伤用报工伤事故吗

工伤索赔
2024-03-23 13: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工伤是否要本人去工伤鉴定,分情况来定。
    1、需要本人去的时候,要同时带着你的身份证、病历、片子等材料,若是通过法院做的鉴定,那就只需要你本人带着身份证、费用以及手中的片子去即可。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若是由用人单位申请的,不需要工伤职工本人前往。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报工伤要受伤职工本人去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
    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
    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
    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
    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 法律分析: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在工地上干活受伤了属于工伤,由用工单位赔偿,首先要去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计算出获得的赔偿,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