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途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3 15: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签劳动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情况如下:
    1、只要补签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2、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
    虽然公司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视为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也适用于劳动合同签订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属于认定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补签的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补签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依法协商一致后签订的,有效。双方可以及时补签合同,约定清楚劳动合同期限、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重要的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