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您好。我有一处房子出租。租户要开书店,说要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去办理相关执照,我给了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后来把房产证借与他五天时间,之后要了回来。总感觉对租户不放心,开书店租房需要用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吗?他会不会利用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去贷款呀,心里总感觉不踏实,盼望各位律师帮忙答疑解惑,不胜感激。

2019-07-07 13: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复印件不能直接作为贷款抵押的文件来使用,在没有原件的情况下,应当提供经房产档案盖章的房产证存根,否则,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的基础文件。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 通过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办理贷款,必须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才可以贷款。
    贷款需要的资料:
    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收入证明+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结婚证原件+其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公积金缴存单原件(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准备);
    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房屋;
    (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等。
  • 《婚姻法解释二》对离婚房产的规定: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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