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大学生,2016年5月,朋友说让我帮他上 贷款22000,说是急用,我当时就帮他贷款了,分了三年还,每个月还850左右,他每个月在我的催促下都还款,但是这个月从昨晚到现在她都没有接过我的电话。他那时候只是用短信写了一张借条发给我,不是纸质的,也没有手印,短信上面有他的身份证号,我想让他尽快还款,我应该怎么办?

2019-07-07 13:23: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
    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 借条只需要双方签字即可,有没有按手印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借条最好明确写明贷款数额、借款原因、还款期限、保证期间、担保责任方式等内容,可委托律师代书,借条丢失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仍可主张债权,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应当配合其他证据使用。
    另需要注意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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