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跑路了怎么找人

债务追讨
2024-03-23 20: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欠钱跑路了怎么处理
    1、欠钱跑路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诉讼有效期限内,债权人可以向管辖的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2)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那么可以让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是失踪人,然后让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欠钱不还进行起诉的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
    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 找到欠钱跑路的人的办法:如果该债务人是假失踪,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立案后一般可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如果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债权人还可以通过询问其亲属、同事等方式来找到该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找到欠钱跑路的人的办法:如果该债务人是假失踪,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立案后一般可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如果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债权人还可以通过询问其亲属、同事等方式来找到该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