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合同哪些变更需要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招标投标
2024-03-24 04: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是:施工合同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变更的施工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签字或盖章时起生效,当事人针对合同生效设置其它的条件或期限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施工合同备案人员可以变更。但备案人员的变更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后才能变更,并将变更的合同或补充合同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目前已取消了建设合同的备案制度,所以只需书面告知即可。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前款第二项中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了备案的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 建筑备案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时要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合同签订后要进行备案,备案的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