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样才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刑事辩护
2024-03-24 05: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一般会包括: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三)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下列条件下才会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