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4-03-24 0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判罚标准:
    1、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一般对该部门判处罚金;
    2、对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对该部门判处相应罚金;
    2、对该部门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则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