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朋有和他人发生矛盾被打了,然后又找人去说理,期间发生冲突把对方打了,对方身体啥事没有也没受伤,朋友被派出所带走了,请问朋友能怎么被处理

暴力伤害
2019-07-07 14:12: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与人发生冲突,关于刑拘的时间,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拘留最长可以到37天,其中7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建议尽早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如果有取保可能的,争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是逮捕以前。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 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被人打致受伤,是需要鉴定看是否属于轻伤还是重伤,在来细节划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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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