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做手术主刀的非本院医生但是病例签的本院医生名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24 12:54: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我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手术签字的第一顺序人是:患者本人和亲属。手术是必须要征得家属,或者跟手术关系人签字才能进行。本人可以签字,但必须是在意识正常,有分辨是非的能力的情况下。
    如果本人同意,但是家属坚决反对进行医疗手术的,那么医生也不能进行医疗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如遇紧急情况,也可以在家属不签字情况下手术。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