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责任,但是对方没有经济能力怎么办?

2019-07-07 15:5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至第十三条对应承担事故责任的主体作了明确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核心问题,就是责任主体的确定,只有确定了责任主体,才能解决由谁承担责任、由谁来赔偿损失的问题。
    一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50条的规定,原则上由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享有者承担责任,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过错责任。二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的规定,针对违法情形下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制裁违法行为,而规定行为人为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由此可见,责任主体的确定主要是从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这两个方面来考虑。所谓运行支配,是指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而运行利益的归属,则是指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了利益。
    一般情况下,如果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则可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主体。同样,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侵权之债,也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期间出了交通事故,如果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一、交通肇事致人重伤不见得就要承担刑事责任,除非有以下情形: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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