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侵犯商业信誉罪找个律师如何收费

诈骗
2024-03-25 07: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中关于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规定为: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4、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侵犯商业信誉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相关规定如下: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或者是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达到以下标准侵犯商业信誉可以立案: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大于等于五十万元的;未造成五十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但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以及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等严重情节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七十四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