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责任范围一般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4-03-25 09: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具体商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范围的,从其约定;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范围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保证人承担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
    根据2012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法律分析:担保的范围包括:
    (一)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三)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四)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关于债务担保的范围,当事人在不超过主债务的限度内可以自行约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