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保证金的区别: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