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都有哪些

房屋买卖
2024-03-25 14: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与住宅房的区分。具体如下:
    1、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是所有用于市场销售类房屋的总称;
    2、住宅房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以及集体宿舍等。住宅房属于商品房的一个分支;
    3、商品房包括住宅房。前者包含后者。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 住宅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
    1、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40年,住宅房为70年;
    2、商品房用地是商业土地或综合性土地,住宅房用地是住宅土地;
    3、住宅房到期后自动续期,商品房需要补偿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是:商品房产权一般为40年,住宅房产权为70年;商品房一般按照商业用水用电计算,住宅房一般按照居民用水用电计算;商品房难落户,住宅房较易落户;商品房为商业用地或者综合用地、使用权届满不会自动续期,住宅房为住宅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