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人下班后和老板一起吃饭喝酒,回家路上摔倒是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4-03-25 15: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摔伤也要分情况,主要是看与工作是否有联系。下班喝酒回家了肯定自己的责任,如果在能证明在回家途中用人单位也有责任,如果喝酒后从事工作的话用人单位的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员工在吃饭时间受伤是否认定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 劳动者在喝酒受伤的,并不都是工伤,只有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不属于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