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找不到债务人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3-25 16: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找不到债务人该讨债方式如下: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债务人的权利有什么
    债务人的权利有:
    1、债权债务关系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 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
    1、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
    1、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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