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普通债权是破产债权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3-25 1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如果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确认纠纷,应当选择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
    如果债权人和破产债务人对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那么当管理人对该债权不予确认登记时,债权人就应当向仲裁委提出债权确认申请,受理破产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 破产债权具有以下特点:
    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
    2、对破产者无财产担保或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财产请求权,即必须表现为金钱或者必须转换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不得视为破产债权;
    4、可以强制执行,因此已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权或非法债权不得为破产债权;
    5、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设立的财产请求权,依法申报确认破产人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而破产债权,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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