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标准:首先会对土地使用者或者是单位的使用土地和开发利用土地的一个实际情况做一个评估,结合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综合的去制定一个补偿方案。
《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