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张借款条,借款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借款金额11000.00元,还款日2022年4月1日,还款金额12500.00元,还款日到期后经多次催要下被借款人还给500元,余下的至今没归还,请问如果我去法院起诉他,利息计算可分为2部分:一部分为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4月1日;一部分为2022年4月2日至起诉日吗

民间借贷
2024-03-26 09:0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如果你是债权人,经多次讨要未果,或者对方干脆玩消失,你只能到法院起诉对方,但前提是设法查到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而且手里掌握有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
  •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 法律分析:借钱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且超过年利率36%的,超出部分债务人可不支付。如果已经支付了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返还。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没有超过36%的,则债务人需偿还利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