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没办下来房子可以去公正吗?

房屋产权
2024-03-26 09:0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没下来,从理论上是算是有房产了,但法律角度上还不能算是有房的。因为没有办理房产证前,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只有办理好房产证,房产才算是真正的有发法定归属权的。所以在法定上还是不能算有房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的房子是无法办理过户的。所有权属于物权,所有权的设立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没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证明房屋的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也就无法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为房屋的买受人。
    但是房屋的买受人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对该房屋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以防止一房多卖,保障房屋买受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法律分析: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可以公证。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不予公证。原则上房产证是证明房子所有权的最重要的证明材料,没有房产证,公证机构无法证明房子归属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除非有购房合同等佐证,否则很难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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