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6 10: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婚后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应按照双方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在婚前的按揭房屋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是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买的房,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男女双方在婚前共同按揭买的房,就属于共同财产,需共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