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间,女方回娘家无视孩子六个月,对孩子无视,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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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哺乳期男方不可以起诉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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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举证证明孩子不是男方的,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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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