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3月离婚了,两岁的孩子给了我,但是男人有探视权(每周一次)。离开后,男人经常给我打电话,给我发信息,让我和他出去谈谈,让我和他再婚。大约每天都是这样。后来我没有回复他,所以他从周一开始打电话,发短信问孩子问题,让我确定哪一天可以让孩子去他家,威胁我说不回复他,他就上法庭上诉,因为他有探视权。我的同事经常问我是否有男朋友...骚扰我们的正常生活真的很不正常。现在听到手机响,我很害怕。此外,法院的离婚调解书说,每周探视一次,但当孩子生病或有其他暂时的事情(如台风)时,我告诉他不,他总是用探视权威胁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和我的孩子真的没有正常的生活。我能用什么法律手段终止他所谓的探视权?因为他现在总是谈论这个权利。我真的很想让我们的母女在离开他后过上正常的生活,重新开始!

子女抚养
2024-03-26 14:2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结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您好,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夫妻离婚后,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同时也有探视权。这是法律规定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相信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 如果滥用探视权影响你和孩子的正常生活,并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可以起诉要求中止对方的探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