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可以判离婚抚养权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子女抚养
2024-03-26 14: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依据如下:哺乳期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哺乳期后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4、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5、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予优先考虑;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予优先考虑;
    7、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8、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9、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院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依据有:如果孩子是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给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