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协议离婚
2024-03-26 16: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一个是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个是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三个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符合相关条件夫妻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证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可以领取离婚证。
  • 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证件照等
  • 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到一方原领证机构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资料,在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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