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6 17: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离婚中涉及房产确定归属的方式:若为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或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夫妻对此另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确认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涉外离婚,涉及房产分割时,归属的确定如下,首先会考虑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需要判断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需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涉外离婚中涉及房产分割时,首先会考虑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需要判断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需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是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房屋会归产权登记人所有,给予另一方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