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离婚后对方不给看望孩子怎样办

子女抚养
2024-03-26 17: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对方不给看孩子的,另一方作为探望权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首先是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及其家长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与探视权人见面。
    如果其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后一方不让看望孩子的,探望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根据当初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对探视权予以强制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首先是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与探视权人见面。
    如果其不听法院要求,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望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另一方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