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警认定双方互殴,两方都有轻微伤,对方妹子夫妻在拉偏架,妹子在拖拉中摔伤,我儿子又被摔伤女子丈夫推倒摔在倒地女子身上,至其尾骨骨折,肋骨骨折,治疗费用一万多,没出示票据,他索赔十万,想咨询您,对方摔倒的,他也承认我们没有打到他,他摔倒其实我们没人碰他,他站在一个台阶边上倒退倒下去的,参与打架的我方是我和我儿子,他那方好多人,对方家里是乔迁新居,好多朋友,在一起看的拉的帮架的都有,我们和他离了几米,现在他说是在拖住我不让我跑掉,而我甩开他们时受力摔倒的,这个我要负几成责任,大概赔多少合适

票据纠纷
2024-03-26 18:16: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1,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对于赔偿项目协商不成可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情形下发生的。侵权人的直接赔偿责任与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既非按份责任,亦非连带责任,更不能适用原因力理论来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份额。
    在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形下,不能判令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应当首先由侵权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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