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判赔偿对方不给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6 19: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法院判决赔偿后对方不赔怎么办
    1、法院判决后被起诉方不赔偿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二百二十八条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二、法院判决赔偿后对方不赔怎么二次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赔偿后对方不赔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后对方不给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什么财产,法院也没办法执行。能发现他的财产线索,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法官;如果发现他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