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3-27 10: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选举和罢免董事和监事的权利、财务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的审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等。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公司法》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可以行使的法定职权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以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等。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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